索引号: | 730185377/2025-63066 | ||
组配分类: | 生态环境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23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 10000 m2 分子筛膜管及配套装配生产线项目 |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高新技术产业园隆慈路 1166 号 3 号楼 | 浙江汇甬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高新技术产业园隆慈路1166号3楼,实施年产10000m2分子筛膜管和30套配套撬装设备,具体内容按照申报的环评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扩大规模或改变建设内容。 | 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 — | 1、项目投料、切割、焊接、打磨废气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由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相关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项目生产废水须经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氨、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纳管排放,排往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庄桥净化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项目须合理布局,选用节能低噪设备,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环评申报的各类危险废物须定点收集,规范存放,并建立严格的台账制度,及时送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中的金属废料及破碎产品、废焊丝、废包装材料须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废过滤材料、废干燥器填料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等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禁止随意倾倒和焚烧。 5、车间地面硬化,化粪池、污水处理设备车间、冲洗区、一般固废仓库、危废仓库、危化品仓库以及相应管道均须做好防渗措施,原料、固体废物均存放于室内相应仓库,妥善管理,严防风险事故的发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6月23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 慈城所
联系电话:0574-8868 7965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宁慈西路1428号(宁波市江北区慈城生态环境保护所)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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