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68514615/2025-62687
文  号: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
发布机构:
有效
区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成文日期: 2025-05-21 发布日期: 2025-05-21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江北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函

沈静辉代表:

您在区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提交的《关于推动区级国有资产资金高质量盘活利用的建议》(第19号提案)已收悉。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对您提出的问题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您建议中提出的6点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的建议(您提出的该条建议被采纳)

区财政局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精细化、科学化、动态化管理。一是做好国有资产日常管理。每年组织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培训,讲解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推进资产管理业务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工作,落实资产月报、年报工作。二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近年来出台《江北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业务用房出租管理办法》、《江北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关于做好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三是在部分重点领域,如针对区内安置房长期未结算、征拆资金沉淀等问题,区财政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安置房结算及征拆项目清理和资金盘活,推动安置房结算和征拆资金集中管理。

二、关于您提出的实现对区级国有资产资金管理对象统计的全覆盖的建议(您提出的该条建议被采纳)

一方面借助我区重大资产管理平台及资产云等系统加强对全区154家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区级部门单位、各街镇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通过资产信息维护更新、年度资产巡查任务、月报年报等途径督促单位对资产信息的进行盘点,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摸清行政事业性资产家底。

另一方面开展专项领域资产排摸。为确保企业移交资产管好用好,2025年开展近五年开发商移交政府资产排摸,涉及142处,接收单位主要是街镇,涉及资产为物业、社区管理用房、一老一小场景用房、体育用房等,同时排查市政公园绿地管理房,明确用途及权属,为后续盘活工作奠定基础。

三、关于您提出的利用各种平台资源和市场化手段,努力打通信息对称的堵点的建议(您提出的该条建议被采纳)

区财政局会同各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夯实各项基础工作,有力推动国有资产盘活利用。一是国有资产共享和调剂使用。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公物仓管理办法,正在加紧建设实体公物仓,对部门闲置资产分类集中管理,调剂用于全区各部门单位,提高资产使用率。二是加快存量资产处置结算。成立安置房结算专班,会同区内多部门,立足部门职责,协同推进安置房使用长期未结算问题,出台《江北区安置房结算管理办法》,明确全区安置房结算价格体系。同时建立安置房资产季报制度,跟踪剩余安置房、车位、商铺等重大资产变化。三是公开处置国有资产。会同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开展资产公开处置工作,各部门选取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价值,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及阿里平台等公开拍卖处置,2024年拍卖处置涉及金额约1.9亿元。

四、关于您提出的研究吃透国家关于化解地方债务及相关配套政策的精神的建议(您提出的该条建议被采纳)

深入研究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地方化债相关政策文件,在积极向上争取再融资债券的同时,持续推进资产处置化债。根据资产处置化债相关要求,排摸全区可经营性国有资产,包括新解锁安置房房源、商铺、车位等资产。近年来累计盘活注入区国企价值约7.2亿元的资产并完成过户。2025年继续梳理出一系列权证齐全的有效资产,形成资产注入清单,后续推动下一轮资产注入工作。

五、关于您提出的建立正向激励考核制度的建议(您提出的该条建议被采纳)

为激发资产盘活主动性,2023年出台的区内财政体制管理办法文件(北区政办发〔2023〕28 号)中新增街道资产出租返还奖励条款,同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鼓励街镇盘活存量资产,区财政局根据市财政统筹以及街镇财政运行情况返还街镇自有资产出租、处置等收入。近两年,区级财政返还街镇资产处置、出租收入累计1.89亿元。下一步,区财政将继续深化研究资产盘活正向激励措施,压实单位主体责任,调动单位资产盘活积极性。

六、关于您提出的更好发挥区人大对于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工作的监督作用的建议(您提出的该条建议被采纳)

2019年,根据区人大开展“政府资产”调查和监督的工作方案(北区人大常办〔2019〕21号)要求,对全区资产进行摸底、盘活,涉及区内安置房(直管公房)、街道房地产、国企房地产以及其他政府资产,累计排摸资产1300余处,权证补办2900余本,安置房拍卖21.8亿元等。此外,根据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有关要求,区人民政府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工作,持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质量和效益。

七、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把好制度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及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实际需求,及时出台、完善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如更新《江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办法》,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制定适合当下的处置模式和途径等制度。严格落实《江北区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严控新增资产配置,根据单位资产使用、闲置情况和工作需要,将资产配置管理与预算管理、采购管理相挂钩,适度压减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经费,节约财政资金。

二是把好使用关。我区已出台《江北区区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同时计划利用今年年中逐步启用的资产调剂共享平台,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资产,盘活存量资产,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对部门及所属单位配置资产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及超标准配置等可调剂资产,推送至共享调剂平台,进行跨部门、甚至跨区域合理调配。

三是把好管理关。利用区重大资产平台督促部门、街镇更新维护房屋、土地等资产信息,掌握资产最新状态,梳理闲置资产清单并排查闲置原因,分类处置。对于闲置房地产,督促部门、街镇制定盘活计划和方案,或纳入全区资产处置范围如注入国企。对于权证不齐或存在瑕疵的房地产,在盘活、使用的同时,结合区不动产中心事权下放事宜,会同区资规局等相关单位加大权证补办力度,提高重大资产价值。

以上是我局对第19号建议的答复,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关注,感谢您给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给我局多提建议意见,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江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2025年5月6日

(联系人:朱垓   联系电话:8738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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