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8514615/2025-62570 主题分类: 财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5-12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环保管家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发布时间:2025-05-12 16:11来源:区财政局浏览次数:

一、项目立项情况

1.立项背景

生态文明建设是国家战略,为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环境保护部于2016年4月14日印发《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16〕45号),提出推进环境咨询服务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 ,向园区提供监测、监理、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污染治理等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江北区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解决基层环保监管能力薄弱问题,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引入第三方环保管家,实现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协助各单位落实三定方案明确的环保管理职责,建立属地环保管理体系。

2018-2022年各街道(镇)、工业区管委会自行采购环保管家服务,未统一管理标准、考核标准,存在环保管家服务质量差异良莠不齐的问题。为进一步提升环保管家服务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实现江北区环保管家服务模式全覆盖,经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由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统一采购、统一培训、统一调配、统一考核,日常由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和各属地街道协同管理的工作机制。

2.立项依据

(1)《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16〕45号);

(2)《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甬党办〔2020〕86 号);

(3)《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2号)。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总体目标

切实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上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要求。解决街道无专业环保管理人员的难题,探索环境管理服务新出路;增强企业环保意识、环境管理水平和社会责任感;加强日常信访调处、中央、省督察、排污许可证登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能力;成为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之间沟通的重要桥梁。

2.阶段目标

(1)调查整体环境质量现状;

(2)排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维情况,包括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雨污水管网设施、环境自动监测设施、环境基础设施运营服务等;

(3)协助街道(镇)和新兴产业服务中心,开展属地企业环境隐患排查、指导环境隐患整改、规范企业环保管理;

(4)协助街道(镇)和新兴产业服务中心建立环境应急体系;

(5)协助街道(镇)和新兴产业服务中心落实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建立属地环保管理体系和档案;

(6)协助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完成上级所下达的各项阶段性任务,完成正面清单企业、全区骨干企业环保管理方面问题排查、提醒和技术指导等帮扶工作;

(7)完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指派的其他涉及环境调查和管理的工作。

三、项目实施情况

1.制度制定

为规范环保管家服务的项目和流程,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制定《江北区“环保管家”总体服务方案》,构建“1+5+3”工作机制;制定《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环保管家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街道、新兴产业服务中心及环保管家的职责;制定《江北区环保管家绩效考核制度》,跟进和评估环保管家的工作情况;制定《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环保管家培训制度》,提高环保管家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参照《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规定》、《宁波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第三方辅助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制定《江北区环保管家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树立和维护环保管家的良好形象。

2.组织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成立环保管家工作领导小组,由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执法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队一中队。该小组负责组织采购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制订环保管家管理标准,建立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统筹协调和监督环保管家的工作。

街道和新兴产业服务中心为协同单位,对环保管家实行“属地管理”、“全员全程”管理,配合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督查检查环保管家工作成效、服务质量。

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本项目服务单位,协助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街道和新兴产业服务中心调查整体环境质量现状,排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维情况,帮扶、指导企业环保工作,完成各项阶段性任务。

3.实施过程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于2023年2月启动江北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招投标工作,委托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代理,于2023年4月19日经公开招标确定由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通过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2023年5月8日双方签订《江北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期间为2023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8日签订第二年度《江北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期间为2024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7日。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派驻至甬江街道2人、庄桥街道2人、新兴产业服务中心2人、前江街道1人、洪塘街道1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4人,其中1人于2023年协助单位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成功后于2024年派驻至孔浦街道。环保管家按照《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环保管家工作管理制度》等制度开展服务工作,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街道和新兴产业服务中心对环保管家进行监督考核。

4.实际产出

根据环保管家年度总结,环保管家主要任务系上门服务企业、配合街道完成相关任务、协助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各科室完成相关任务。

(1)截至2024年8月31日,累计上门服务企业数4672家,帮扶、指导企业1280家,发现问题1197个,问题整改率70%,协助处理信访投诉172起。

(2)配合街道完成100余次巡河任务;协助街道和新兴产业服务中心完成60余次招商引资项目前期环保预审、现场勘探、三线一单分析等咨询;完成每月7张问题清单报送;完成消防安全检查陪同、废品回收行业整治等涉及环境保护的事项。

(3)完成行政审批科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企业的摸排工作和排污许可企业申领通知等工作;完成土固辐射科固废排查工作、无废工厂申报、企业浙固码、视频监控和一般固废联单应用情况统计;完成污染管理科下发的重点行业调度清单和政企协商减排措施清单表、低效治理设施整治企业等表格填报任务;协助生态综合科完成3家宁波市生态环境治理“十佳”企业的推荐,并现场走访评分;协助执法队完成环保e企管领码、正面清单企业培育、用电监控安装工作等年度考核任务;保障亚运会顺利开展,完成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问题报送等。

(四)资金管理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均为区级财政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其中2023年度预算资金150.00万元,预算调减24.20万元,实际执行125.8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2024年度预算资金148.00万元,截至2024年8月31日,实际执行125.80万元,预算结余22.20万元,预算执行率85%,具体使用明细如下:

项目

支付时间

金额(万元)

考核均分

备注

2023年度环保管家工作经费

20235

103.60

/

第一年度预付款(合同金额的70%

202311

22.20

95.00

第一年度进度款(合同金额的15%

小计

125.80

/


2024年度环保管家工作经费

20245

22.20

94.90

第一年度结算款(合同金额的15%

20245

103.60

/

第二年度预付款(合同金额的70%

小计

125.80

/


/

合计

251.60

/


根据《江北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金额148.00万元/年,采用分段式支付:

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

2.服务期满6个月,根据前两个季度考核结果,考核均分在80-100分的(含80分),支付合同金额的15%;考核均分在60-80分的(含60分,不含80分),支付合同金额的10%;考核均分低于60分的,不支付合同款项;

3.服务期满12个月,根据四个季度考核结果,考核均分在80-100分的(含80分),支付合同金额的15%;考核均分在60-80分的(含60分,不含80分),支付合同金额的10%;考核均分低于60分的,不支付合同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