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9458570/2025-63275
文  号: 北区农〔2025〕14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有效
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4-08 发布日期: 2025-04-08
关于拨付2025年江北区慈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资金的通知

北区农〔2025〕14号

慈城镇:

根据《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江北区农田项目建设和管护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北区农〔2023〕46号)《江北区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若干政策》(北区政发〔2024〕20号)文件精神,高标准农田项目批复后,项目建设主体可请拨30%的补助资金。目前,2025年江北区慈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已经通过市级批复,经慈城镇申请,现拨付2025年江北区慈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资金11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资金《关于下达2025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5〕166号)。



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2025年4月8日



北区农〔2025〕14号(与财政局合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