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08/2025-62474
体裁分类: 公示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5-04-28
关于对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2022年至2024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将对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2022年至2024年财政收支情况,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

2025年5月6日至6月20日

三、审计组成员及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陈文生   

审计组成员:张国意(主审)、张世尧、朱帆等

联系电话:13958313152、89582871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财政行政事业审计科

四、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各项廉政规定,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具体内容如下: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积极支持、大力配合,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 89582869




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

赴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2022年至2024年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组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