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镇发展服务办、前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发展部、新兴产业服务中心经济发展部、高新园管委会经济发展科,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为做好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分两批受理,第一批申报网上申报材料一般要求不晚于5月31日提交,第二批申报网上申报材料一般要求不晚于7月31日提交。第一批申报未通过的企业可补充完善申报材料再次提出申请,参加第二批认定。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用无纸化,企业无需提交纸质资料。企业须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简称“国网”)和“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新网址: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enterprise,简称“地方网”)申报。具体流程按附件通知要求进行网上填报。企业在国网和地方网所填信息及附件应保持完全一致,如需修改,应在国家网和地方网同步修改完再提交申请。
三、其他事项:
我局将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以及《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要点》对企业提交至“国网”和“地方网”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必要时将组织实地核查。对于通过初审的企业,可自行参照市认定办通知中的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基本要求》制作纸质申报材料留存备查。
高新技术企业是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有生力量,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推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规上工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为全域建设高能级创新型城区提供强劲动力。
联系人:周如明 电话:89582898
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告知事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