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950798/2025-62353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5-03-31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25-04-16 |
政策原文: | 关于公布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饶建辉、卜亮文解读《关于公布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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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理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规定,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清理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2.《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19〕49号)。
三、清理范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有效的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清理过程
2025年1月,我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经过清理,根据文件起草单位提出的清理建议,拟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草案并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经各单位沟通后达成一致意见。于2025年3月14日至3月23日,草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我局办公室结合各方意见,形成最终的清理意见后,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
五、清理结果
根据最终清理意见,决定清理范围文件中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为继续有效,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
六、注意事项
本通知自5月1日起施行。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本政策由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解释。
解读机关: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解读人:饶建辉、卜亮文
联系方式:0574-89582567、0574-89582558
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3月31日
区政府办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