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北慈城镇城东五村联建房第二批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工作的补充通知(1)
发布时间:2025-04-01 10:42来源:慈城镇浏览次数:
(006号补①)
各有关家庭户:
经第一天的申请受理,总结复盘,现将有关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1.006号通知所规定的受理日期特指工作日,但兼顾上班族无法请假到场等特殊情形,现明确双休日开放申请受理的时间。
(1)东镇村:4月19日,9时至15时,双休日受理地点同工作日受理地点。
(2)东山经济合作社:5月10日,9时至15时,双休日受理地点同工作日受理地点。
(3)北门村:5月31日,9时至15时,双休日受理地点同工作日受理地点。
(4)慈湖村:6月21日,9时至15时,双休日受理地点同工作日受理地点。
(5)上岙村:7月12日,9时至15时,双休日受理地点同工作日受理地点。
2.第一天申请受理所遇不予审批的情形。
根据《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北区政发〔2014〕14号)第2点规定,申请人本人或配偶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不予审批;申请家庭全部成员在拆迁中已实行货币方式或调产方式安置住宅或已享受住房困难家庭安置政策的不予审批。
因此,尚未申请受理的家庭户如有上述类似情形的,没有必要递交相关资料。
3.镇政府根据每天申请受理的情况,定期更新相关补充通知,请相关家庭户时刻关注官方媒体(江北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通知公告”)以及户籍所在村的通知。
本通知内容与之前有关文件若有冲突,则以本通知为准。
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信息来源:
慈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