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0798/2025-6324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 江北区商务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5-03-24 发布日期: 2025-03-24
政策原文: 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关于公布局本级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江北区商务局-郑震解读《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关于公布局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3月24日
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局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19〕49号)规定,区商务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印发的局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19〕49号)

三、起草过程

自2025年1月启动相关工作,经过多轮排摸、沟通、清理,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2025年2月11日至3月12日),结合法律顾问审查,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形成本文件。

四、主要内容

本文件主要涉及两类目录。

1.决定废止的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包含2个文件,即《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江北区商贸流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外经贸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失效的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包含2个文件,即《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老外滩创建国家级步行街业态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江北直播电商经济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

五、适用期限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1.解读机关: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

2.解读人:郑震

3.联系电话:0574-89582607


区政府办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