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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7 13:42来源:区市场监管局浏览次数: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本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现制定本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于纳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对应的承办部门应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年度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本局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


2025年度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修订《宁波市 江北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北区市场监管局质量与标准计量科

1.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24]26号

2.《<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操作指南》(甬制造业办[2024]11号)

3. 《宁波市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市监标〔2024〕166号)

提出决策建议、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通过、公开报备等

2025年11月底

2

修订《江北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北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管理科

1.《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市监知运〔2022〕250号)2.2025年新出台宁波市级知识产权补助政策文件

提出决策建议、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通过、公开报备等

2025年12月底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7日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