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59/2025-59985 主题分类: 公安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公安江北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3-11
拟迁移户口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5-03-11 14:35来源:公安江北分局浏览次数:

经调查核实:

奚基晓,户籍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童家村吴应2-6号。因房屋权利人要求奚基晓将登记该地址的户口迁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等户口管理规定,请至江北公安分局庄桥派出所;地址:江北区庄桥街道冯徐路200号;联系电话0574-81986814办理户口迁移登记;如有异议,可向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庄桥派出所提出陈述申辩。

本公告期限为10日。公告期满后3日内未办理户口迁移登记、未提出陈述申辩或陈述申辩未被采纳的,本所将依职权办理户籍迁移至江北区童家村集体户,挂靠在公共集体户。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庄桥派出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