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459/2025-59985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公安江北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1 |
拟迁移户口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5-03-11 14:35来源:公安江北分局浏览次数:
经调查核实:
奚基晓,户籍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童家村吴应2-6号。因房屋权利人要求奚基晓将登记该地址的户口迁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等户口管理规定,请至江北公安分局庄桥派出所;地址:江北区庄桥街道冯徐路200号;联系电话0574-81986814办理户口迁移登记;如有异议,可向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庄桥派出所提出陈述申辩。
本公告期限为10日。公告期满后3日内未办理户口迁移登记、未提出陈述申辩或陈述申辩未被采纳的,本所将依职权办理户籍迁移至江北区童家村集体户,挂靠在公共集体户。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庄桥派出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