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951459/2025-62431 | ||
文 号: | 甬公北干〔2025〕3号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有效
公安江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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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公安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2-08 | 发布日期: | 2025-02-08 |
中共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委员会关于李沈波等22名同志职级晋升的通知
甬公北干〔2025〕3号
分局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李沈波等22名同志执法勤务职级晋升如下:
一、晋升为一级警长(16人)
李沈波、顾蔚、陈健、戴旭、陈盛、夏治平、李鸣耀、毛健、乐生、吴颖、姚剑波、陈炜俊、陈一聪、李龙(1988.02)、庞博、应鹏飞
二、晋升为二级警长(1人)
吴宁
三、晋升为四级警长(5人)
蒋冰钰、王煜晟、林子皓、何韬阳、金镒
上述同志的新职级起算时间自2025年1月24日分局党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原职级同时免去。
中共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委员会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