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953374/2025-61726 | ||
文 号: | 北区洪街办〔2025〕1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有效
洪塘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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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1-22 | 发布日期: | 2025-02-08 |
关于同意洋市股份经济合作社终止的批复
北区洪街办〔2025〕1号
洋市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社《关于申请终止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报告》已收悉。根据 《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终 止宁波市江北区洋市股份经济合作社。 望你社及时登报公告终止,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银行账户、赋 码证书注销及上缴印章等手续。 此复。
江北区洪塘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