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408/2025-63458 | ||
体裁分类: | 公告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审核程序: |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21 |
宁波江北区审计局关于孔浦村安置房(二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5月28日,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以下简称区公建中心)负责实施的孔浦村安置房(二期)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甬江街道孔浦村,北至规划大通河,东至规划梅鹤路、南至环城北路、西至规划石台路。项目用地面积约5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550平方米,其中地上约22734平方米,地下约281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3幢18楼高层建筑、配电房、体育用房及地下非机动车库等。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8909万元,资金由区城投公司出资。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公建中心基本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情况,项目实行了招标投标制、监理制等。本次审计也发现,建筑渣土处置消纳场所调研不充分、工程价款结算和财务竣工决算需调账处理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项目渣土处置消纳场地调研不充分,招标控制价包干运距与实际处置点运距有较大差距,致渣土处置费用偏高。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渣土处置消纳场地调研不充分问题,区公建中心分阶段整改,根据甬建函〔2022〕307号文件,对本项目渣土运输费进行调整,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