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5-59805
体裁分类: 公告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5-02-19
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关于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至2023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的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对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区综合执法局)2021至2023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区综合执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挂区城市管理局牌子。负责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和设施养管工作等。2024年机构改革之前,区综合执法局内设办公室等12个科室,2个直属机构,9个派出机构,6个下属事业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区综合执法局2021年至2023年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规,但在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经费支出、项目管理等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

1.有2个项目尾款6.91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管理,从公用经费中列支。

2.有12个预算项目执行率低,涉及金额3013.49万元,其中5个项目预算金额363.66万元执行率为零。

(二)资产管理方面

1.银行账户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银行账户未及时注销。二是本级食堂账户银行存款利率未上浮。

2.13笔往来款项合计金额105.6万元未及时清理。

3.15个已完工项目未及时结转至固定资产科目。

4.4款软件价值377.2万元未按规定入账无形资产。

5.固定资产未进行定期盘点。

(三)经费支出方面

1.媒体宣传经费支付方式不合理,导致合同约束力不足。2021-2023年有11笔媒体宣传经费支出存在年底一次性支付来年费用的情况,合计金额80.26万元,部分合同尚未开始履行的情况下,先行全额支付合同款项造成部分约定条款未能有效执行。

2.环卫中心经费支出审批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实施验收。

一是部分经费支出审批滞后。二是专用垃圾车转运容器改装款项支付未按合同约定实施验收。

(四)建设项目管理

1.“迎亚运桥下空间绿化景观改造提升”项目工期管理不达预期。项目开工时间晚于计划时间、完工后仍有部分区域施工,超出了亚运举办期。

2.有4个项目未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2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2个项目按合同收取的履约保函,保函期限未覆盖至项目终验结束,存在脱保后继续施工的情况。

3.项目竣工决算管理不规范。一是项目竣工决算编制滞后。二是已完成竣工决算审计的项目档案资料归集不齐全,导致核查困难。

(五)内控制度方面

部分内控制度不够完善。一是采购流程规定的“择优采购”条款未细化或明确。二是物品领用管理规定未明确需对保管物品进行定期盘点。

(六)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管理

1.外包项目履行情况考核不到位。绿化养护项目新制定的考核办法未实施。绿化养护项目第三方考核单位履职不达标,每日巡查人数不符合合同要求,每日巡查考核图片无法佐证实际巡检情况。

2.垃圾清运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是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垃圾清运费,少收1716元。二是合同签订不规范,关键要素不全或存在错误,导致垃圾清运收费无法核实。

3.道路桥梁综合保险服务项目扣罚金额未按合同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四、审计整改情况

区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工作,具体包括:“宁波市江北区城市管理中心”账户已注销;食堂账户已收到银行补息;已将4款软件录入无形资产后按规范进行处置。环卫中心已第一时间对合同中不规范处、关键要素进行修改补充并已补收相关垃圾清运费;江北区城市道路桥梁等“综合保险服务+”项目违约金4万元(即考核扣罚)已于2024年11月5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上缴财政。分阶段整改问题都已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确定完成时限,采取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定期盘点资产、定期清理往来款、加强经费支出管理等措施逐步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