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408/2025-59760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14 |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审计工作紧密结合,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江北区审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筑牢依法行政根基
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突出位置,同审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二是学深学透法治思想。局党组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必修课”,把法治学习纳入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集中学习4次,对《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学习,推进法治教育规范化、常态化。三是依法依遵循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工作决策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纪检组日常监督,带头践行法治,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助推依法文明审计。
(二)强化使命担当,履行依法审计职责
一是优化审计质量体系。2024年度,根据省审计厅“审计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要求,采用“二四四”原则,首次把审计项目分成重大、重点和一般三大类,以不同层级的议事程序提升项目的质效。对8个局重大审计项目,实施四级联动现场分级管控和中期会商等全过程“一张清单”的闭环机制,促进项目提速增效。二是规范依法审计流程。坚持将依法审计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恪守审计职权的边界,不超越权限处理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资料获取、审计取证、报告征求意见等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对审计发现问题如实报告,切实强化法治意识。三是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建立“研判机制”,将整改问题用红黄蓝“三色标签”确定问题性质;采用三色灯“预警机制”对整改临期问题予以提醒,确保审计整改一体化系统三类问题的销号零逾期;对重大审计问题成立“专班化”闭环工作链,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2024年查出的立行立改和分阶段问题均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未出现逾期的情况。
(三)深化法治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一是项目自查“保质效”。根据2024年全省审计机关审计执法质量检查的通知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对2023年度完成的26个审计项目开展质量自查工作。所有项目均有立项依据,审计流程严格按照《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实施,同时,根据局业务文件要求,强化审计机关的内部管理,规范复核、审理行为,严格实行审计组审核、审计组所在科室复核和审理部门审理三级复核制度。通过自查,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成效。二是协同贯通“促推进”。推动各类监督在深化审计成果运用上同向发力,深入落实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人大监督等协同贯通机制,推动形成衔接顺畅、运行高效的大监督格局。如,通过审计委员会联合区委办、区府办督查、区人大督查开展的“三合一”联合督查,推动督办批示件、审计工作报告、重大审计问题清单、经责类等15个问题的办结销号。三是法律顾问“加保障”。聘请资深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对审计重大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并开展合法性审查,2024年以来,法律顾问多次提供法律咨询、讲授法律实务知识等法律服务,促进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坚持信息公开,保证权力运行透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浙江省审计厅规范审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意见(试行)》《宁波市审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相关规范要求,对本级审计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进行公示;按照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的要求,对行政执法统计年报进行公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3条,包括部门文件、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审前公告、审计结果公告等内容,并依法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推动依法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
三、存在的不足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有待提升。法规政策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宣传内容较为固化,缺乏新颖性和生动性。二是法治思维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审计人员学习审计法律法规的系统性、主动性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提升工作质量的意识和能力尚有不足。
四、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5年,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路径,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不断提高站位,增强政治思想自觉。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落实上级机关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对照任务清单,查漏补缺、持续发力,全面谋划部署2025年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
二是持续聚焦主责,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关注事项,结合上级审计机关的项目计划部署,做实研究型审计。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的主线,重点聚焦高价值问题和高风险领域,从政策执行面、功能覆盖面、风险揭示面三个方面谋划审计项目。牢固树立“执审为民”理念,加大对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行为的揭示力度。
三是抓好队伍建设,强化法治思维能力。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审计法、民法典等法律理论知识,强化审计干部政治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多层面锻造审计铁军,恪守审计权力边界,切实依法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