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江北区农产品品牌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北区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北区政发〔2024〕20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度江北区农产品品牌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资格
1.在江北区注册的经营主体。
2.申报单位经营规范,当年度未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偷税、欺诈等重大问题和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申报单位在近三年中,没有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无非正常知识产权申请(注册、代理)或已整改到位。
4.被列入破产清算、已吊销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不享受补助或奖励。
二、资金支持范围及要求
(一)农产品商标注册
申报条件:2024年成功注册农产品商标的农业经营主体,奖励500元/件。
申报材料:
1.《江北区2024年农产品品牌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签名);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单位
申报条件:核准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规范标注的农业经营主体,奖励0.5万元。
申报材料:
1.《江北区2024年农产品品牌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签名);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产品包装照片。
(三)地方标准制定单位
申报条件:参与制定省、市农产品地方标准的农业经营主体,奖励1万元。
申报材料:
1.《江北区2024年农产品品牌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签名);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标准文本。
三、申报流程
1.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交至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邮寄地址:江北区胜利堰路268号316室),也可以将申报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2817529362@QQ.com。申报单位应在2025年3月7日前上报申报材料,逾期未报视作放弃。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确定拟补助单位名单和金额,并通过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提交材料和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完整性负责。
2.年度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恶性舆论事件及被列入诚信黑名单或弄虚作假被查处的,或根据《宁波市江北区发展改革局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规范使用失信惩戒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享受本政策资助。
3.申报单位和个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追回已奖励资金外,取消其5年内享受农产品品牌专项资金奖励的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第一项和第二项补助申报联系人:常老师,电话:0574-87668060;第三项补助申报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74-87679470。
附件:江北区2024年农产品品牌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docx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