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1491/2024-602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9-27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发布日期: 2024-09-30
政策原文: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尹文雯 解读《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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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理目的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推进依法行政。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三、清理范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制定过程

6月初,我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将列入清理范围的文件清理责任一—分解,汇总相关科室提出的清理意见。在整理汇总的基础上,于6月25日-7月11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我局法规科结合各方意见,形成最终的清理意见后,提交局务会议审议。

五、清理结果

根据最终清理意见,决定废止清理范围内的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无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六、注意事项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尹文雯

联系电话:0574-87661383

区人力社保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