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关于江北区古道分级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23 09:00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浙江省古道保护办法》,根据《浙江省古道分级保护办法》《浙江省林业局等3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古道分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林改〔2024〕25 号)文件要求,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组织开展区域内古道分级认定工作。
一、有关情况说明:对本区桃花岭古道、通天岭古道和长溪岭古道等3条古道进行了分级认定评价,并征求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的意见,现将区域内3条古道分级信息(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二、公示期:2024年9月23日9:00至2024年9月29日9:00。
三、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
单位地址:江北区桃渡路259号
邮政编码:315020
联系电话:0574-87282759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
2024年9月23日
附件
江北区古道分级申报信息汇总表 | ||||||
序号 | 古道名称 | 长度(千米) | 起始地(地名) | 终点地(地名) | 自评分 | 申报级别(一级、二级、三级) |
1 | 桃花岭古道 | 2.7 | 西起江北金沙村 | 东至镇海区横溪村 | 63 | 三级 |
2 | 通天岭古道 | 10 | 南起江北金沙村 | 北至慈溪东埠头村 | 57 | 三级 |
3 | 长溪岭古道 | 2.9 | 北至慈溪长溪村 | 南至江北南联村 | 57 | 三级 |
信息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