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408/2024-59733 | ||
体裁分类: | 公告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审核程序: |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16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区工作部署,区审计局对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区审计局共组织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20个,查出问题165项,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6249.92万元,促进完善制度51项,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62条。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实施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着力保障民生供给,全区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
(一)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对区本级政府预算编制、收入管理、资金绩效和涉企惠民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聚焦发展主线,坚持稳住财政基本盘,克服疫情影响,强化支出保障,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未有效衔接,部分项目预算追加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截至2022年末,有11个预算追加项目,指标合计1296.52万元,执行率低于50%。
2.水土保持补偿费未及时征收,相关联动机制未建立。
3.征地拆迁项目未及时结算,部分资金沉淀,资金效益未能充分发挥。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采取大数据审计方式对全区预算单位进行数据分析,同时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嵌入式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制度持续建立健全,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不高。
2.退役军人优抚补助存在多发、重发现象。
3.2个政府采购项目惠企政策落实不够到位。
二、聚焦重大政策落实审计
稳企纾困政策落实上,重点关注了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服务业补助资金、农业科技补助资金实效;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上,重点关注了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整治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
1.政策性融资担保支农业务占比较低。截至2022年末,政策性担保支小在保余额119834.08万元,占比95.08%;支农在保余额2200万元,占比仅为1.75%。
2.科技信贷风险池基金未能有效运作。
(二)涉企专项补助资金绩效情况。
1.服务业“个转企”政策补助实施效果偏离预期,获补助的部分企业存续期较短,实际未经营。
2.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存缺陷,监督审核不严格。部分费用重复申报。
(三)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整治情况。
1.对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存在缺陷。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青苗补偿和附属用房补偿评估存在不实的问题。
2.将符合耕地功能地块纳入整治范围,增加投资。
三、聚焦重大项目和重点资金审计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实施完成政府投资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9个,其中卫生教育项目2个、市政和交通道路项目2个、水利项目2个、公共基础设施项目3个,审定总投资12.26亿元,节约财政资金5751.4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推进稳步有序、建设程序不断规范、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管理水平逐年提升。但审计也发现部分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决(结)算、合同签订以及对参建单位的日常化监管不到位,未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对咨询单位阶段性成果监管流于形式等问题。
四、聚焦重点民生保障审计
对人才安居保障工程及居家养老专项资金进行审计。
(一)人才安居保障工程。
重点对2019-2021年期间我区人才安居相关政策制定执行、人才房筹集管理方面开展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区积极落实新时代人才工作要求,对全区人才用房保障工作做到了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商品房配建人才房房源未办理移交手续。
2.配建人才房销售滞缓。
(二)居家养老专题审计。
重点对2022年度居家养老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江北区“老有所养”机制初步形成,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上门服务逐步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居家养老服务合同违规转包给子公司。
2.老年人意外险投保名单审核不严,重复及超范围投保151人,超标准支付保费387人。
3.老年人意外险项目知晓率不高。
五、聚焦国有资产管理审计
对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随着国企改革的推进,三级管理架构搭建完成,国资监管体制逐步完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产监管体系尚不完备。
一是区级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尚需完善,资产产权处置等相关制度尚未出台。二是部分国有企业未按区级监管制度要求完善内部制度。
(二)银行账户资金存放效益不高。
一是5家国有企业共6个银行账户余额较大,均以活期存放,未能有效实现资金保值增值。二是3家国有企业共3个银行账户活期存款未执行协议上浮利率。
(三)房屋闲置率偏高
一是区属国有企业名下安置房因房龄较长、白坯未装修等原因,出租困难,处于闲置状态。二是部分滨江绿化带内配套用房闲置。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实现资金安全高效。完善预算编制、执行与绩效管理的衔接机制,做到“如影随形”,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二)强化部门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落实相关惠企采购政策。
(三)强化政策贯彻落实,推进惠民政策落地见效。落实落细各项稳企纾困政策,做到“如臂使指”,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四)强化国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转型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到位,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国有企业经营监管,推动国有企业实体化转型。
(五)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提升审计治理效能。做好“动态监管”,对上级和本级审计机关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实行动态监控、实时跟踪,做到“如雷贯耳”,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协同贯通其他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