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08/2024-59811
体裁分类: 公告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4-08-14
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关于彩云路公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规定,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2月22日至4月7日,对宁波市江北区公路管理段(以下简称区公路段)负责实施的彩云路公路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该工程于2016年10月26日,由区发改局《关于同意彩云路公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复函》(北区发改基〔2016〕91号)批复概算总投资2254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0798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658万元,预备费99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代建和监理按规定进行了公开招标,工程质量评定符合合同要求。但还存在勘察费高于收费标准,竣工决算送审时间滞后,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和财务竣工决算需调账处理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招标文件和合同未约定勘察方案须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实施,导致勘察费高于收费标准。勘察收费标准规定公路工程勘察可按里程收费。勘察单位上报的勘察费据实收费97.97万元超出收费标准。审计期间区公路段核减勘察费21.02万元。

(二)竣工决算滞后。该项目2020年11月26日完工,于2023年2月底送区审计局实施竣工决算审计,迟滞2年未送审,未结转固定资产。

(三)招标代理和清单编制合同金额未执行审批单上的标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代理的委托合同未按审批单中的七折下浮执行,导致合同金额高于审批单标准。

三、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区公路段采纳审计建议核减并收回勘察费21.02万元;在今后的项目中,持续加强项目竣工决算管理,组织参建单位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结转固定资产;已追回多计招标代理和清单编制费用;工程价款结算和财务竣工决算已按审核后金额作调账处理。

 

                       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