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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07-09 08:48浏览次数:

7月5日,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费伟华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德维、戴瑜、励可达、许光明、夏伟飞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邹刚,区人民法院院长傅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顺来,区监委、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并邀请部分辖区公民旁听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书面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江北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随后,会议对《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水环境治理的决定》的执行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费伟华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

费伟华说,2024年下半年各项工作仍然繁重,区人大机关各委办和各街镇人大要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总体部署,自觉对标对表,高水平推进、高标准落实。各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发挥“代表中的代表”作用,带头示范,积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夜聊、视察、调研、评议等活动,多提真知灼见、多献务实之策,在服务中心大局中更好彰显人大担当。


信息来源: 新江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