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9833108/2024-5959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4-07-19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19 |
政策原文: |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Q1:为什么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答: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19〕49号)的规定,我局对2024年5月31日之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Q2:如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答:2024年5月,我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根据文件起草单位提出的清理建议,拟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草案并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经各单位沟通后达成一致意见。于2024年6月14日至6月30日,草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我局法规科结合各方意见,形成最终的清理意见后,提交局务会议审议。
Q3:有哪些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废止?
答:经过清理,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废止。
决定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编号 |
1 | 关于印发《江北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攻坚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 北区市监〔2020〕74号 | BJBD68-2020-0001 |
2 | 关于印发《江北区专利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 北区市监〔2021〕44号 | BJBD68-2021-0002 |
3 | 关于印发《江北区专业市场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 | 北区市监〔2022〕71号 | BJBD68-2022-0003 |
Q4:有哪些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答:经过清理,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编号 |
1 |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北区市监〔2016〕83号 | BJBD60-2016-0003 |
2 |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北区市监〔2019〕1号 | BJBD60-2019-0001 |
3 |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北区市监〔2021〕7号 | BJBD68-2021-0001 |
4 | 关于印发《宁波市江北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北区市监〔2022〕41号 | BJBD68-2022-0001 |
5 |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北区市监〔2022〕70号 | BJBD68-2022-0002 |
6 | 关于印发《江北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北区市监〔2023〕55号 | BJBD68-2023-0001 |
Q5:清洁结果的适用期限?
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