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59/2024-59486
文 号: 主题分类: 公安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公安江北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6-24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洪塘派出所关于返还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账户资金的公告

2024年6月,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办理王某非法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案(案件编号:A3302055700002024055033)中查明,2024年4月21日至2024年4月25日期间,违法嫌疑人(王*,女,身份证号码:330203********182X)明知接受的资金为违法所得,仍利用自己的银行账户接收转账并提现,违法嫌疑人银行账户情况为宁波银行(卡号621418*********92321)和交通银行(卡号622260********99045)。我局已将该案部分涉案资金50000元扣押,因资金返还执行需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现对此进行公告。

请涉及本案的受害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洪塘派出所办理,联系电话0574-87586567,应警官。

特此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洪塘派出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