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951459/2024-61115 | ||
文 号: | 甬公北函〔2024〕4号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 |
有效
公安江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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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公安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函 |
成文日期: | 2024-05-06 | 发布日期: | 2024-05-06 |
甬公北函〔2024〕4号
尊敬的吴杰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优化基层社区人户分离管理工作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集有关单位专题研究解决方案,明确牵头领导及责任科室,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关于加快户籍管理顶层制度设计的建议
现行的户籍管理规定主要依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执行,以户籍地登记为主,户籍迁移属依申请登记事项,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的需求,办理户籍登记和迁移。一个公民只能登记一个户口。为使社区(村)准确掌握辖区内与居住地不一致的人员情况,各派出所每月与社区对接辖区内户籍人口迁入、迁出、出生和死亡四个人口变动信息。同时,区社会治理中心根据社区的需求,前期通过走访部分街(镇)的社区(村),汇总整理需求清单,以问题需求为导向,开发建设了“两人一址”两度智能模型应用项目,计划与多个业务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协同,通过该项目建设推动“人-企/组织-地址(房)”等基础治理数据实时保鲜、精准更新,为社区、网格提供高效准确的数据支撑。目前该项目正处于开发建设阶段,预计今年11月份上线运行。
二、 关于建立以居住地管理为主的社区管理新模式的建议
现行民政部门以户籍地申请的主要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困境儿童救助、高龄上门和助餐等事项,对居住地申请的主要有低保、低边和高龄补贴等政策性款项,该政策执行标准由省市级确定,还需考虑各县市区的财政预算,相关的政策和福利性的补贴现阶段仍以户籍地管理模式进行申请和提供。民政部门通过科学调整流程、精准采集信息、全面宣传引导等措施,助力建立以居住地管理为主的社区管理新模式。
三、 关于落实人员属地管理责任的建议
对于做好人户分离群体的管理工作,由属地派出所会同各街(镇),重点从三方面落实工作责任。一是持续加强基础信息的采集工作。采用网上抽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做实“一标三实”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制度落实和内部考核上压实职责,相关数据录入派出所工作平台,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碰撞,提高数据核对的精细度。二是大力加强“自主申报”推动工作。结合专项工作,加大房东对出租房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开通出租房房租二维码支付宝支付功能,更直接准确地采集流动人口信息。三是强化管理培训工作。管理模式逐渐从传统的走村入户向数据核对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转变。通过上门送教活动集中培训,使属地社区(村)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扎实有效开展日常工作。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浓厚宣传氛围,提高人户一致率。综合运用公安办事大厅、公安公众号等多种形式,结合居民办理户籍业务过程及民警日常开展的入户走访工作,全方位开展宣传;针对拆迁安置居民,主动简化办理手续,切实提升辖区“人户一致”水平。
二是精准采集信息,提升管理效能。针对“人户分离”这一现象所带来的各种弊端,通过及时采集、及时更新居民的实际居住信息,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建立社区民警采集为主、户籍窗口民警采集为辅,大数据提供支撑的人口管理信息采集维护工作机制。依托社区民警入户走访,掌握变动信息并录入系统、及时更新;加强同人社、卫健、教育、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以及劳务中介、房产中介、小区物业、企业人事等社会力量的沟通联系,最大限度整合社会信息资源。
三是科学调整流程,提升采集效率。窗口民警在受理出生申报、户口迁入、户口项目变更更正、居民身份证受理等窗口业务时,将采集和更新实际居住地信息纳入必须的业务流程,确保对非亲属挂靠和集体户内成员的实际居住地首次采集率和准确率达到100%,并定期梳理非亲属挂靠和集体户口。同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社区民警进行回访,全面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关注,感谢您在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期间给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给我局多提建议意见,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江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