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1491/2024-58958
文  号: 北区人社〔2024〕28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有效
江北区人社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4-05-28 发布日期: 2024-05-28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北区人社〔2024〕28号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如下:

一、编制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二、制定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贯彻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文件而制定的重大实施性规定;

四、涉及民生保障方面的重大资金安排、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五、本机关认为应当列为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