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8514615/2024-59229
文 号: 主题分类: 财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5-24
宁波市江北区2022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立项的背景和目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为了发挥家庭医生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格局,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效率,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14年宁波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2022年,为了进一步构建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和促进签约工作高质量发展,宁波市出台《关于印发宁波市进一步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二、项目立项依据

1. 《关于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4〕101号);

2. 《关于印发宁波市家庭医生签约系列服务包的通知》(甬卫发〔2018〕93号);

3. 《关于印发宁波市进一步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甬卫发〔2022〕5号);

4.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甬卫办基层〔2022〕15号);

三、资金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

1.资金预算情况

2022年度区卫健局安排预算资金614.8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122万元,区级财政资金183万元,医保基金309. 82万元,均已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区卫健局按照医保基金结算的人数计算口径预拨2022年1-3季度财政资金,2022年已拨付至8家基层机构605. 51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8. 49%。

四、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1.  项目主要内容

通过以全科医生为主体、服务团队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平台、医疗卫生机构协作为支撑、部门与社区协同为保障,在辖区内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提供连续、综合、便捷、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对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等服务。

2.  制度制定

2022年6月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区卫健局”)转发《关于印发<宁波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明确每年全覆盖开展一次年度区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签约服务费的提取比例、分配方法相挂钩。

3.  组织架构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要由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区卫健局主要负责对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年度考核,并组织“四星级家庭医生”评选以及“五星级家庭医生”候选人推荐工作。

4.  实施过程

2022年1 0月,区卫健局组织江北区“四星级家庭医生”评选工作,11月公布评选结果。2023年3月6日,组织专家开展2022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评价工作,3月13日通报评价结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医生、护士、基础公共卫生服务人员为签约团队,与居民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按照协议为签约对象提供签约服务内容。同时,按照绩效考核方案对本单位家庭医生团队进行考核。

5.  项目实际实施情况

2022年度江北区全人群付费签约72790人,较2021年增加10494人,同比增长16. 5%;重点人群签约53890人,签约率85. 75%,远高于宁波市75%的考核要求,其中老年人签约率81. 18%、高血压患者签约率82. 56%、糖尿病患者签约率88.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