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8514615/2024-59228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22 |
一、项目立项的背景和目的
残疾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之一,在基本生活、医疗和社会活动等方面存在较多困难,风险抵御能力较弱。为提高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减轻残疾人经济负担,2013 年 12 月,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和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残疾人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函》(浙残联函〔2013〕94 号),指出试点工作由县级自愿申报、省残联审定,试点内容为通过政府资助、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积极探索建立包括试点对象住院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等在内的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
宁波市江北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江北区残联)自 2010 年起开展残疾人综合商业险试点,持续探索残疾人保险保障工作。根据省残联(浙残联函〔2013〕94 号)文件精神,江北区残联继续加大残疾人商业保险力度并于 2014 年4 月印发《关于下发<江北区开展残疾人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北区残〔2014〕8 号),为全区持证残疾人在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基础上,增加投保残疾人重大疾病保险和疾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为充分发挥保险托底作用,切实降低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运营风险,2017 年 9 月,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和宁波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甬残联〔2017〕51 号),规定县级残联为当地残疾人集中托养和日间照料的机构投保综合保险。
二、项目立项依据
1. 《关于开展残疾人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函》(浙残联函〔2013〕94 号);
2. 《关于下发<江北区开展残疾人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北区残〔2014〕8 号);
3. 《关于全面推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甬残联〔2017〕51 号);
三、资金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
1.资金预算情况
江北区 2022 年残疾人商业保险经费预算 80.00 万元,资金来源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2.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实际支出金额77.07万元。
四、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1. 项目主要内容
江北区残联自 2017 年起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综合保险。江北区 2022 年残疾人商业保险项目包含残疾人综合医疗保险(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医8疗、意外住院津贴、重大疾病和住院补充医疗。保费 90 元/人/年,保额 10.96 万元/人/年)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综合保险(财产综合保险保费 400 元/家/年,保额 3 万元/家/年;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 82 元/人/年,保额 10.36 万元/人/年)。
2. 项目实际实施情况
残疾人综合医疗保险保费金额 75.83 万元,投保人数8425人;托养服务机构综合保险保费金额 1.24 万元,其中财产综合险投保5家、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数127 人。
3. 项目涉及范围
江北区为全区持证残疾人投保残疾人商业保险,包含残疾人综合医疗保险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综合保险。2020 年 11 月,宁波市江北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委托第三方对江北区残疾人综合医疗保险项目公开招标采购。2022 年双方续签合同,保险期间为 2022 年 3 月 23 日至 2023 年 3 月 22 日。
五、项目组织及管理
宁波市江北区残疾人联合会根据需求向江北区财政局提交预算申请,经财政局审批上报至江北区人民政府,经审批通过后最终确定预算金额。江北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委托三方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工作,最终由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心支公司中标,负责宁波市江北区2022年度-2023年度残疾人综合医疗保险的实际执行;托养服务机构综合保险由浙商保险公司承保,包括财产综合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为 2022 年 4 月26 日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其中财产综合险保险标的为江北区谐乐残疾人服务中心、江北区宁乐残疾人服务中心、江北区快乐残疾人服务中心、江北区新乐残疾人服务中心和洪塘优护万家养老服务中心5家托养服务机构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