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1520/2024-58844
文  号: 北区商〔2024〕12号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
发布机构:
有效
区商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成文日期: 2024-05-07 发布日期: 2024-05-21
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函

北区商〔2024〕12号

胡建娣代表:

您好!您在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激活家装家居消费助力区域经济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对您提出的问题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您建议中提出的三点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鼓励政策方面的建议

今年来我区共发放消费券1000万元,包括汽车消费券、餐饮消费券、品质消费券、放心消费券、活动消费券及数字人民币,核销率超90%,直接带动消费超4.6亿元,拉动效果明显,消费刺激经济作用进一步发挥。目前第二期消费券已在谋划中,预计5月中旬启动,我们把以旧换新家电家装消费券纳入活动消费券范围,联动商家报名参与,激活家装消费和换新需求,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物质生活需求。积极组织浙江九点星悦、宁波广传互动产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甬尚优品”直销行活动。支持适老化改造,实施“善局工程”,对居住环境较差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给与每户家庭最高2万元改造补助。下一步,将积极发挥消费券效益,鼓励企业开展各类展销促销活动,拉动区域家装家居消费,助力经济发展。

二、关于您提出的消费氛围方面的建议

积极倡导绿色、智能的居家环境,营造浓郁的家电家装消费氛围,利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年主题“激发消费活力”,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发动企业、商家,组织谋划家电家装促销活动,4月29日-5月5日,全市家电以旧换新便民活动落地我区老外滩,同步发放专属消费券,进一步促进消费。下步,将进一步注重对消费者的宣传引导,通过入社区、企业等形式,开展更加丰富的宣传活动,树立政府重视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形象,提高企业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的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敢消费、愿消费、安全消费的理念。

三、关于您提出的市场秩序的建议

我区大力推进“放心消费在浙江”工作,通过放心消费单位的创建,促使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截至目前,已创建家装家居相关放心消费单位(厂、店)26家。今年以来,配合市局积极开展全域无理由退货保险试点,推动“放心消费在浙江”提质增效再升级,计划年底实现全量实施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保险,实现消费重点区域、单体散店等放心消费单元全覆盖。去年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铁拳”“亮剑”“利刃”等一系列执法打击行动,累计办结案件630起,其中大要案145起,共计罚没款906.7万元,对家居家装领域的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不法行为起到了一定警示惩戒作用。下步,将继续发挥消费纠纷调解工作职能,妥善处理家居装修消费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继续用好执法办案这把“利刃”,对家居装修行业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努力营造优良市场环境。

胡建娣代表,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关注,感谢您在区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给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给我局多提建议意见,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江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

2024年5月7日

(联系人:沈梦洁,联系电话:89582622)


       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