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0827/2024-60993
文  号: 北区价管〔2024〕2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有效
区发改局
主题分类: 财政,社会福利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答复
成文日期: 2024-04-03 发布日期: 2024-04-05
关于核定宁波市江北区慈城社会福利中心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北区价管〔2024〕2号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社会福利中心:

你单位《关于宁波市江北区慈城社会福利中心床位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鉴于你单位公建民营的实际情况,根据宁波市物价局、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价费〔2015〕14号)精神,核定宁波市江北区慈城社会福利中心床位费基准价为:双人间1100元/月·床,三人间900元/月·床。你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基准价允许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单人间(床位)作为特需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由养老服务机构与入住老年人或其委托人双方协商确定。

本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请你单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3日


关于核定宁波市江北区慈城社会福利中心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