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16949888/2024-58265
文 号: 北区卫健函〔2024〕1号 主题分类: 卫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4-04-02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关于
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郎强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在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及CT、胃肠镜等医疗检查设备的建议》提案,我们已收到。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对您提出的问题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建成以宁波市第九医院为牵头医院、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的区域医共体。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中有全国示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省级乙等乡镇卫生院1家,“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达标率75%,是全市推荐标准达标率最高的区。2023年全区公立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295.05万人次,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门急诊人次221.70万人次,占75.14%,比2022年同期的189.00万人次,递增17.30%。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浙江省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CT等重要医用设备配备方案”意见的函》和《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4年宁波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均提到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CT等医用设备,提出“基层医疗机构实现应配尽配,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区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仅有新(迁)建的慈城镇中心卫生院配备CT和电子胃镜,与省、市要求存在差距,难以满足全区群众就近优质医疗的需求。

二、下步落实情况

“十四五”期间,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将完成新一轮的基础建设,业务用房和医疗环境将得到极大的改善,基层医疗机构完全具备了配备CT等医疗设备的条件。

一是争取支持。进一步做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争取财政支持,能给予或分批给予基层医疗机构CT等医疗设备配备的经费补助,通过3-5年努力,辖区内分片区实现基层医疗机构CT等医疗设备配备的辐射覆盖。

二是分批落实。根据各基层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用房条件,按照“应配尽配、分批落实”的原则,分片区逐步为达到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合理配备CT等医疗设备。2024年初步安排文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洪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CT,相应的采购申请,已列入2024年度采购预算计划;2025-2026年结合湾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前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迁)建项目,谋划CT等医疗设备配备;2027-2028年计划为孔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外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CT等医疗设备,实现基层CT设备全覆盖。

三是能力提升。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能力提升,提前作好专业技术人员储备。结合医共体建设,基层医疗机构选派影像专业技术人员赴上级医院专题脱产进修;通过区域影像中心,医共体牵头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影像人员进行针对性的CT诊断实操练习;适当招录、引进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郎强委员,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关注,感谢您在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期间给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给我局多提建议意见,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江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25日

(联系人:吕晶,联系电话:8958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