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16949888/2024-587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4-03-28 发布机构: 2024-03-28
政策原文: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江北区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的通知
简明问答:《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发布日期:2024年3月28日
浏览次数:

1.出台《江北区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有何意义?

一是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引导广大群众广泛有序参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集思广益、凝聚共识,效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可行性、稳定性,推动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2.《标准》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主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 号)、《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等法规文件要求。

3.《标准》的制定过程?

2024年2月江北区卫生健康局启动《标准》编制工作,根据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于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20日发布《江北区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向各街道(镇)和政府各部门、社会公众征集意见,经本局法制部门研究审核,综合各方面意见和研究论证,最终形成《标准》。

4.《标准》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标准》适用于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各科室(中队)、下属事业单位。

5.《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制订依据;(二)重大行政决策的定义;(三)重大行政决策包括的主要内容;(四)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的程序;(五)重大行政决策公布的内容;(六)举行听证的条件;(七)听证如何举行;(八)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进行风险评估;(九)职能科室进行合法性审查;(十)合法性审查包括主要内容;(十一)提交集体讨论;(十二)网站公布;(十三)重大行政决策实行责任追究制;(十四)责任追究的情形;(十五)文件实施时间。

6.《标准》中应急管理指的是什么?

应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恢复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应用科学、技术、规划与管理等手段,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有关活动。

7.《标准》中重大行政决策指的是什么?

是指区卫生健康局依照法定职责,对关系全区卫生健康工作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事项所作出的决定。

8.《标准》中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内容是指什么?

(一)全区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和重大措施;(二)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重要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意见。研究审议向上级报送的重大请示、报告和其他重大问题;(三)研究通过全局性、综合性政策文件、审议提请区政府发布或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发布的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法规、规章草案和由区卫生健康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四)事关全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大社会热点问题、突发事件的处置意见、方案等;(五)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等其他事项。

9.《标准》中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的程序是什么?

(一)对有关决策事项中直接涉及相关群体切身利益或者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组织公众参与;(二)对有关决策事项中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问题,组织专家论证;(三)对有关决策事项中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环境保护等方面且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组织风险评估;(四)对决策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五)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10.《标准》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标准》自2024年4月28日起实施。

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