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8514615/2024-58175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25 |
关于征求《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起草说明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5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行政决策事项重大性判定规范》(DB3302/T 1150-2023)等规定,结合本局实际,起草了《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3日。意见请传真或信函方式发送至我局。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传真:0574-87672704
邮寄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南路181号江北区财政局
邮编:315020
联系人:江北区财政局-杨老师,联系方式:0574-87388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