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475/2024-5812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20 |
江北区统计局关于征求《江北区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起草说明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浙江省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现将《江北区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8日。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3月28日前反馈至江北区统计局,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电话:0574-89582942;
2.邮递信件:宁波市江北区深悦商业广场7号楼807室 联系人:张老师,0574-89582942。
宁波市江北区统计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