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67/2024-57954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江北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3-14
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标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起草说明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和《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法联办〔202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起草了《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标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5日。意见请发送至我局电子邮箱:jbqsfjfz@163.com,邮寄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61弄3号楼江北区司法局,邮编315020,联系人:江北区司法局-徐老师,联系方式:89184433。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