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备案)告知书 甬北市监冒告字【2024】第4-2号
发布时间:2024-02-28 14:50浏览次数:
宁波市锦澜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经查宁波市锦澜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2017年11月3日的登记过程中,其监事系冒用许文利的身份信息取得备案。其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人许文利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回执等材料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局拟撤销许文利在宁波市锦澜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监事的备案身份。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