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0798/2024-61296
文  号: 北区政发〔2024〕40号 组配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批复
成文日期: 2024-11-28 发布日期: 2024-12-06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江北区荪湖地块水域调整方案》的批复

北区政发〔2024〕40号

江北区洪塘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江北区荪湖地块水域调整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该调整方案。请你单位严格遵循占补平衡、先补后占的基本原则,对照方案要求,主动加强与相关规划和项目衔接,根据江北区水利局相关审核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宁波市江北区水利局关于同意江北区荪湖地块水域调整方案的审核意见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2024 年 11 月 28 日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江北区荪湖地块水域调整方案》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