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慈湖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1 17:01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浏览次数:
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传承弘扬英烈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4年11月27日,经江北区人民政府批准(北区政发〔2024〕39号),同意划定慈湖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现公告如下:
地理位置: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环湖路7号
管理单位:宁波市江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范围:东至某部围墙、西至慈湖中学、南至环湖路、北至阙峰山,面积4022平方米(附红线图)。
保护内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特此公告。
宁波市江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2月11日
信息来源: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