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0185377/2024-61129
文  号: 甬环北〔2024〕7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有效
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6-03 发布日期: 2024-12-11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关于下拨2024年生态环境日常项目及工作经费的通知

甬环北〔2024〕7号

慈城镇成人学校:

       根据《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江北区人民政府要求增设慈城镇大气自动监测站的复函》(甬环函〔2013〕2号)文件要求,确保环境监测数据能够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我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为政府加强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我局使用贵校部分建筑用于建设市控空气自动监测子站,该子站2023年2月23日至2024年5月22日运维中用电16535度。经商议,拟将生态环境日常项目及工作经费9590.3元拨付至你单位,用于支付子站电费。

      特此通知。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