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0798/2024-61295
文  号: 北区政发〔2024〕39号 组配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批复
成文日期: 2024-11-27 发布日期: 2024-12-10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慈湖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批复

北区政发〔2024〕39号

宁波市江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局《关于要求划定慈湖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请示》(北区退役军人局〔2024〕8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慈湖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保护范围东至部队围墙,西至慈湖中学,南至环湖路,北至阚峰山,具体以慈湖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图为界(详见附件),总面积 4022 平方米。

二、你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确保陵园庄严、肃穆的环境和氛围,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的宣传教育作用。

特此批复。

附件:慈湖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图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2024 年 11 月 27 日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慈湖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