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0175419/2024-62497
文  号: 北区文广旅〔2024〕49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有效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主题分类: 旅游,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4-11-06 发布日期: 2024-11-24
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通知

北区文广旅〔2024〕49号

庄桥街道、慈城镇: 

根据《江北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北区文广旅〔2022〕40号)规定,经审核,庄桥街道的姚家玉房、费家大院修缮工程,慈城镇的新华村黑屋修缮工程已完成工程立项、方案设计、方案审批、招投标程序,进入工程施工环节,具备专项经费拨付条件,核定补助金额为姚家玉房11.11万元、费家大院9.75万元、新华村黑屋180万元。按照“专项经费下拨方式”的规定,姚家玉房、费家大院和新华村黑屋本次应下拨核定补助金额的50%,即5.555万元、4.88万元和90万元。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各工程实际进度,本次下拨补助金额为:姚家玉房5.555万元、费家大院4.88万元、新华村黑屋10.448万元。请相关街道(镇)抓紧推进工程进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具体资金分配如下:

序号

分配单位

金额(万元)

项目名称

1

庄桥街道

5.555

姚家玉房修缮工程

2

庄桥街道

4.88

费家大院修缮工程

3

慈城镇

10.448

黑屋修缮工程





合计

20.883


(联系人:钟建新;联系电话:0574-89582588)



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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