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3374/2024-60591
文  号: 北区洪街委发〔2024〕53号 组配分类: 人事信息
发布机构:
有效
洪塘街道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4-10-11 发布日期: 2024-10-30
关于刘婧文同志任职的通知

北区洪街委发〔2024〕53号

各行政村(社区)、街道各部门:

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刘婧文同志任洪塘街道安山村党总支书记助理(挂职)。

挂职时间两年,从2024年9月23日报到之日起计算,挂职期满职务自行免去,不另行发文。



中共江北区洪塘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10月11日



         关于刘婧文同志任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