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205000B/2024-60097 | ||
文 号: | 北区机局〔2024〕2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有效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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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1-23 | 发布日期: | 2024-01-24 |
文件下载: | 文件下载 |
北区机局〔2024〕2号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慈城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直及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根据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现将《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
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决策部署,促进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和长效化,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江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宁波市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继续推进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巩固现有工作成果,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从2024年起全区机关事业垃圾分类工作通过线上、线下日常评价和专项督查相结合,过程管理和目标要求相结合,客观评价各部门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成效,并建立通报机制。
二、工作重点
(一)提升分类质量。重点加强党政群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各类行政服务窗口单位等场所精准分类,全面提高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的分类准确率。
(二)塑料污染治理。强化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商超和食堂等重点场所塑料污染治理,强化主体责任,督促合规使用塑料制品,停止使用一次性限塑制品。
(三)反对餐饮浪费。深入开展“光盘行动”,推广实施《宁波市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方案》,科学推进食品减损管理。
(四)倡导绿色办公。以节约型机关、“零碳”公共机构创建为抓手,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使用频率,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实行双面打印,不得在内部办公场所使用一次性杯具。
(五)落实光瓶行动。继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会议室“光瓶行动”宣传,落实分类桶无半瓶水现象等举措,让光瓶行动深入人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推进。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协同区垃圾分类互查小分队,指导推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垃圾分类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推进工作。
(二)提升工作实效。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强化日常管理,督促指导各单位合理配置分类设施,规范分类标识,组织开展宣传培训,联合垃圾分类互查小分队开展专项督查。
(三)落实通报机制。通过线上、线下日常评价和专项督查相结合,过程管理和目标要求相结合,客观评价各部门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成效,采用半年度和年度通报方式,被省、市、区通报的也同步转发。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如有调整,以最新发文为准。
附件1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表(一)
附件2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表(二)
附件3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