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3366/2024-58308
文件字号: 庄街办〔2024〕1号 主题分类: 其他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无特定对象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庄桥街道 成文日期: 2024-01-02
关于印发《庄桥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场、队),机关各部门:

现将《庄桥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庄桥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实现“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保安全”目标,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自即日起至2024年年底,在全街道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全街道“九小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集中惩治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设防等级,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推动智慧消防应用,落实“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切实提高社会面火灾防控水平,维护全街道火灾形势稳定。

二、整治对象

(一)小学校(小幼儿园):班级数6个(不含本数,下同)以下的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二)小医院(小诊所、小托育机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诊所、门诊部、托育机构。

(三)小歌舞娱乐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游艺厅、足浴店等场所。

(四)小网吧: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网吧、电竞小站。

(五)小旅馆:客房数50间以下的旅馆(宾馆、饭店)。

(六)小餐饮: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场所。

(七)小商店: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商店(商场、超市)。

(八)小美容洗浴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美容美发场所。

(九)小生产加工企业: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生产加工企业。

三、整治重点

(一)合用场所:不得设置在木结构建筑内;严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其他场所居住与非居住部分应进行防火分隔,紧急情况下居住人员能安全疏散。

(二)电动自行车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与居住部分应采用实体墙和楼板完全分隔;电动自行车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充电。

(三)用电管理: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管保护,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空气开关。

(四)用火管理:严禁违规电气焊作业;高层建筑、地下室、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美容洗浴场所内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合用场所内煤气灶与居住部分应进行有效分隔。

(五)装修材料: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不得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

(六)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七)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划有明显标线标志;严禁在消防车道停放车辆和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八)设施器材:按规定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九)教育培训:“九小场所”负责人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教育培训、防火检查、隐患整改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掌握基本消防常识,达到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一懂三会”要求。

四、职责分工

按照“三管三必须”和“业务相近”原则,结合市两办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新领域新业态综合监管的通知》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以村、社网格为基础;各职能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主体整治责任,开展整治工作;实现街道上下条抓块统,整治行动不留盲点。

(一)网格职责:村、社(场、队)网格长(员)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全面摸清“九小场所”底数。闭环落实“141”基层治理隐患三级管控机制。对排查发现能当场整改的问题隐患,由网格员督促整改;对排查发现不能当场整改的问题隐患,由综合信息指挥室按照“141”基层隐患三级管控机制跟进处置。要结合《庄桥街道“三合一”场所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发现“三合一”违规住人的“九小场所”严格落实跟踪销号、闭环管理。

(二)部门职责:应消所、社会事务办、文化办、发展服务办、城建办、派出所、综合信息指挥室等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进行对接,做好本职能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的排查整治工作。社会事务办负责小学校(小幼儿园)、小医院(小诊所、小托育机构)。文化办负责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应消所负责小生产加工企业。发展服务办负责小旅馆、小餐饮、小商店、小美容洗浴场所。城建办要与住建部门做好对接对相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等情况进行核查。派出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九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和防火检查日志,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推动整改措施及时落地。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做好“九小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相关任务统筹协调及数据汇总工作。街道消安委办负责统筹协调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要聚焦网格末梢,紧盯问题隐患,加强协同配合,强化监管执法,形成整治合力。

五、步骤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4年1月5日前)。结合街道实际,召开会议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落实专项整治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4年1月至2024年10月)。各村、社(场、队)要立即根据网格划分开展针对“九小场所”的全覆盖基础排查工作,对标“九小场所”排查整治标准,同步进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做到边排查边宣传边整治,逐一填写《庄桥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记录表》(附件1)和《庄桥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底数排摸清单》(附件2)并同步做好“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消防排查系统录入。街道消安委办将网格上报“九小场所”底数清单按照行业分类下发各有关职能部门,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本行业领域排查工作,并对基础排查数据进行复核,对新增和关停场所进行现场核验和“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系统更新。有关职能部门和村、社(场、队)网格力量按照文件要求和片区网格责任划分,逐个场所进行排查,不遗漏。

各村、社(场、队)、各有关职能部门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加强宣传教育,积极督促立整立改,经督促拒不整改的严格依法进行处置。

(三)总结巩固(2024年11月至12月)。各村、社(场、队)、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梳理总结,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要固化应急消防治理与“141”基层治理体系深度融入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压实基层网格基础排查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确保隐患排查“全覆盖”、问题整改“全闭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清“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各分管领导要切实对各自的行业领域负总责,做好各行业领域“九小场所”的排查整治工作。村、社(场、队)要协同推进,落实网格职责,摸清底数同步排查。要将此次专项整治作为预防本辖区、本行业火灾事故特别是“小火亡人”事故的重要举措,全面发动部署,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大整治力度。落实“七个一律”刚性措施: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住人合用场所不符合要求或者设置在木结构建筑内的,一律予以清理;“九小场所”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依法查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一律依法处罚;车辆停放占用消防车道的,一律强制拖离;从业人员不掌握消防基本常识和“一懂三会”要求的,一律组织实操实训。

(三)注重宣传培训。组织“九小场所”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了解消防安全应知应会常识,掌握“一懂三会”消防技能。广泛利用网格群、电子屏、告知书等各种媒介开展消防知识宣传,传播“九小场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安装防盗窗的火灾危害性和掌握火场逃生自救的重要性,全面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人”理念,推动实现“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

各村、社(场、队)、各相关职能部门每月15日前上报专项整治阶段小结;2024年11月3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附件:1 .庄桥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记录表

 2 .庄桥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底数排摸清单

                                                              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2日


















附件1

庄桥街道九小场所防安全排查整治记录表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单位基

本情况


检查情况

重点项

合用场所

1.设置在木结构建筑内;

2.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3.其他场所居住与非居住部分未进行防火分隔,紧急情况下居住人员不能安全疏散。


电瓶车管理

1.电瓶车停放、充电区域与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和楼板完全分隔;

2.大量电瓶车(5辆及以上)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充电。


明火作业

1.违规进行电气焊作业;


一般项

用电管理

1.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私拉乱接;

2.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

3.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空气开关。


用火管理

1.高层建筑、地下室、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美容洗浴场所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2.煤气灶与居住部分未进行有效分隔。


装修材料

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


安全疏散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锁闭、封堵、占用;

2.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

3.外窗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消防车道

1.消防车道未划有明显标线标志;

2.在消防车道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影响消防车通行。


设施器材

1.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

2.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教育培训

从业人员未掌握“一懂三会”消防技能要求。


其他问题

检查发现的其他消防安全问题。



附件2


庄桥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底数排摸清单


序号

村、社(场、队)

场所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场所

地址

场所

类别

基本情况

场所

负责人

联系

电话

所属

网格

网格长

网格长

联系电话

1




XX村XX路XX号


填写场所所在楼层数和面积、客房数、床位数、班级数等基本情况,以及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



XX居委会XX网格

填写网格长姓名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