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9458570/2023-56787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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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全区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在法定权限内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特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落实双多边渔业条约和协定。负责渔场修复振兴、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家乐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和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七)负责农业资源管理。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疫病,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主要农作物种子等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品种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业法治监督和农业法规宣传。指导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依法查处农业违法行为,指导、协调农业生产事故(纠纷)处理工作。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全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综合管理,牵头制定和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计划,建设农村实用人才数据库。负责农村指导员工作,参与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有关农业对外援助项目。
(十五)拟订区内帮扶促进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帮扶促进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十七)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水利设施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文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水利设施的运行管理。负责做好内河管理相关工作。
(十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 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持续深化“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高水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和协同处置机制,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 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优化农业农村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数字化转型,实现“掌上办事、掌上办公”,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一)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北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水利服务总站预算、局属水产管理处预算、局属农业机械化服务总站预算、局属畜牧兽医站预算和局属农技推广服务总站预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5106.1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收入预算5106.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23.95万元,占80.77%;其它收入982.24万元,占19.23%。
三、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5106.19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41.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60.4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4403.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301.0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86.2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23.19万元,项目支出2996.74万元。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123.9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123.9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41.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60.4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3420.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301.09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23.9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648.61万元,主要是农财项目资金预算并未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中体现,而是作为预算追加的一部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41.60万元,占8.28%;卫生健康支出(类)60.40万元,占1.46%;农林水支出(类)3420.86万元,占82.95%;住房保障支出(类)301.09万元,占7.3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9.35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未安排预算项目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9.5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未安排预算项目资金。
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7.12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未安排预算项目资金。
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1.75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未安排预算项目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67.1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60.65万元,下降47.48%,主要是编外人员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6.0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11.9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11.9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4.3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32.14万元,下降61.05%,主要是人员变化。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2.17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66.08万元,下降61.04%,主要是人员变化。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2.17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66.08万元,下降61.04%,主要是人员变动,合理变化。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9.9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53.81万元,下降72.91%,主要是人员变化。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7.4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36.56万元,下降57.12%,主要是人员变化。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2.9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4.04万元,下降23.76%,主要是科目调整。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765.71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269.19万元,下降62.37%,主要是行政与事业的基本支出各有增减。合计减少88.59万元,下降4.85%。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50.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797.88万元,下降43.18%,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640.6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101.31万元,下降63.22%,主要是行政与事业的基本支出各有增减。合计减少88.59万元,下降4.85%。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5.18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未安排预算项目资金。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5.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00万元,下降28.57%,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20.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4.07万元,下降41.30%,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农业生产发展(项)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731.18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未安排预算项目资金。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24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未安排预算项目资金。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977.72万元,下降100%,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且农财项目资金预算并未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中体现,而是作为预算追加的一部分,2021年执行数远大于2022年预算数。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37.5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412.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5512.92万元,下降93.05%,主要是本年度预算流域性防洪排涝工程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953万元,实际执行时包含预算追加和市级以上项目资金。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494.82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未安排预算项目资金。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其他水利支出(项)98.4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76.66万元,下降43.79%,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农财项目资金或上级转移支付导致2021年执行数大于2022年年初预算。
2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社会发展(项)400.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00.00万元,增长300%,主要是扶贫金额增加。
2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05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未安排预算项目资金。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90.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90.38万元,下降50.11%,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7.81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未安排预算项目资金。
32.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 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08.31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未安排预算项目资金。
3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32.29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未安排预算项目资金。
3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6.5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未安排预算项目资金。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66.81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391.36万元,下降70.11%,主要是人员变化,科目调整。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1.4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0.48万元,下降24.87%,主要是人员和基数变动。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32.8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45.84万元,下降25.66%,主要是人员和基数变动。
3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 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37.5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未安排预算项目资金。
3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 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40.71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未安排预算项目资金。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09.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86.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23.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5.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2022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本单位2022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单位2022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单位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00万元,主要用于一辆公务用车由区应急局使用,车辆运行经费划拨至应急局。与上年持平。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农业机械化服务总站1家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1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00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临聘等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人员退休费用。
1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事业人员退休费用。
1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
1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4.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5.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26.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单位运行基本项目支出。
27.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事业运行基本支出。
28.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指用于执法监管类项目支出。
30.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指用于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类项目支出。
31.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指反映政府为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给予的补贴。
32.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于应用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的支。
33.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34.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35.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6.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类项目支出。
37.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改造更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呢、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
38.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39.水利(款)防汛(项):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 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 (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40.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社会发展(项):指用于扶贫项目支出。
41.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指用于村级一事一议类项目支出。
42.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43.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人员公积金支出。
44.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用于人员公积金支出。
45.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46.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 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47.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用于人员公积金支出。
4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