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政务新媒体舆情应对机制
发布时间:2023-08-28 10:31来源:区政府办公室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网络与信息安全、舆情监管,提升政务新媒体网络与信息安全、舆情危机化解与应急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29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
建立应对处置领导体系。成立政务信息舆情应对专班,作为突发事件舆情应对的最髙决策机构和参谋机构,把握全局,给相关处置部门提供整体行动方针,协调上下级或各部门的利益关系,及时大范围调集人财物,制定措施并监督执行。小组常设成员应来自区府办、宣传、网信、公安、消防、卫生、应急管理等经常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部门。在事发后,可根据具体处置要求增加相应部门的人员。
二、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
建立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如在舆情应对中,区府办主要负责汇总各方信息,联络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宣传部门主要负责媒体记者管理,搜集舆情信息,制定舆论引导方案,对外发布信息;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搜集本部门与舆情应对相关的信息,做好对媒体记者的接待工作,就本部门相关工作对舆情应对提出建议等。
三、保障常态协调运作
(一)建立顺畅的上下级沟通机制。日常建立新媒体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各部门能够迅速获取信息,建立密切的沟通;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掌握舆论应对的方向;加强对新闻单位的指导,明确突发事件报道的有关要求;以此保证把握全局,心中有数。
(二)健全新闻联系人制度。建立新闻联系人制度便于随时联系;新闻联系人发生变动时及时进行通报;在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中,做到有新闻发言人、有协调组织人、有稿件审核人等多节点分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