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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宁波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7-12
独生子女请陪护假是否需要看病记录?
发布时间:2023-07-12 12:06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浏览次数:

问:独生子女享受5天陪护假,是要父母生病开具看病记录才能请假吗?还是可以参照年休假来请?

市卫生健康委:根据2021年新修订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从其父母一方满60周岁起按照周年计算)享受5天陪护父母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独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护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陪护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请陪护假不需要父母看病记录,具体请销假流程按所在单位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