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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养老”托起更多农村老人晚年幸福

发布时间:2023-07-11 14:37浏览次数:

午睡过后,90岁的杨阿婆习惯性地坐在门口藤椅上小憩。老伴早早去世,4个儿子成家后陆续搬离了村子。虽说生活还能自理,但一人独居的状态让人担心。大概5年前,杨阿婆进了村里的颐养小院。这里有基本的养老服务,乡里乡亲间还有个照应(7月3日《宁波日报》)。

养老,是最大的民生。让越来越多的农村老人“老有所养”,事关千家万户安康幸福。我市打造的“互助颐养小院”“高山幸福院”等新型互助养老范例,无疑是“低成本、可持续、能复制”的农村养老模式,值得推广。

近些年,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剧,农村养老问题备受关注。据最新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过2.6亿,农村和城镇的人口老龄化水平分别为23.81%和15.82%,农村地区人口老龄化程度超过城镇,宁波也不例外,据不完全统计,我市有50.8%的老年人生活在农村。

相对于城市,农村地区养老存在的困难更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更多。比如,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更深,大多居住分散;比如,农村地区公共健康服务普遍不足,高龄、困难及“空巢”老人多,等等。因此,打通农村老年人“最后一公里”的养老服务需求,让他们能够在家门口安享晚年,是当前养老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

大力推进村级居家养老服务,让居家养老的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让他们在外的子女没有后顾之忧,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正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所指出,“加快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广日间照料、互助养老、探访关爱、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

当然,农村养老不是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事,仅靠公办机构肯定不行,还要鼓励和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广泛参与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业。同时,鼓励更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农村养老服务。比如,镇乡(村)级卫生院(所)可以为老年人提供上门诊疗服务;比如,乡村志愿者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照料、保洁服务等。

农村养老服务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强力部署、久久为功。相信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将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工作会不断提质增效,“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美好晚年,将成为更多老年人的生活写照。


信息来源: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