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0827/2023-53400
文 号: 北区发改〔2023〕47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3-05-26
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7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建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非正常信访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专人会同协办单位进行研究落实,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非法信访纳入公共信用系统”的建议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坚持以信用建设为抓手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信用信息应用和监管服务,全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社会监管方式,区域诚信建设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当前,确实存在少部分公民为了满足一己私利,滥用信访渠道带偏舆论导向,严重影响政府形象和工作秩序,社会影响恶劣亟需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您在建议中提出关于将恶意网络信访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经沟通,应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意见具有较强前瞻性和针对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失信惩戒措施,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防止失信惩戒措施滥用,公共信用信息和失信惩戒均实行清单化管理。宁波公共信用信息来源为市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并计划定期进行更新补充。其中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中的不良信息包括违法犯罪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严重失信名单信息、未履行法定义务及违约信息等,根据最新版《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2021版),宁波市委宣传部及宁波市信访局未将恶意网络信访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就目前情况来看,对恶意网络信访人使用失信惩戒尚未有法律法规依据。

二、关于“网上信访实名制及加强审核,避免重复发布”的建议

为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营造干净良好的网络环境,根据互联网发展相关政策规定,目前大多数主流及官方网站、社交平台已要求注册账号信息绑定手机号码,公安网警部门已掌握注册人真实信息,一旦发帖人作出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追溯并作出相应处理。但因涉及个人隐私,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注册人的真实信息无法向有关部门公开。同时,当前信访处置效果也是当前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重要支撑之一,我区全天候对网上涉江北舆情实施监测,明确专门人员对投诉件确认审核,尽最大努力最大程度降低负面影响,确保舆论态势平稳可控。

三、下步工作计划和打算

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重要思想,始终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构筑清朗网络空间。针对您就恶意网络信访问题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相应措施并积极向上沟通争取,在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网络信访管理方面继续发力:

一方面,结合当前现实问题和发展实际,我们将积极向上级信用部门建言献策,努力促成将恶意网络信访纳入相关公共信用信息和失信惩戒清单。同时,强化各单位信息互通机制,以最快速度切断不实信息的传播途径,持续健全完善网上舆情监测处置等工作机制。

另一方面,针对网络投诉信访件,网信部门将持续监测全国及本地各大主流媒体、官方平台的负面信息及舆论信息,持续加强人工审核培训,通过畅通信息收集渠道、科学研判舆情信息、及时有效协调联动,推进舆情快速稳妥处置。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江北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凝聚智慧和合力推动江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6日

(联系人:卢莎,联系电话:89184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