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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扶贫救助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扶贫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3-06-30
关于印发《2023年江北区山海协作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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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山海协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2023年江北区山海协作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已经区山海协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波市江北区山海协作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8日    


附件1

2023年江北区山海协作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为打造新时代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加速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8〕3号)、省山海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山海协作结对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山海办〔2021〕1号)和《浙江省山海协作工程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审议稿)、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18〕32号)等文件要求,现制定2023年江北区山海协作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扎实推进山海协作工作的决策部署,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立足“山”“海”优势,坚持山有所呼、海有所应,聚焦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目标任务,加快构建山海互济、协同发展新格局,扎实推进产业深度合作、平台载体共建、乡村全面振兴、民生服务共享,不断激发对口地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全力推动对口地区高质量发展,为全省“两个先行”贡献江北力量。

二、工作要点

(一)推进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等领域合作

1.大力加强产业项目合作。积极推进结对双方开展产需对接、产用结合和产业链上下游整合等活动,引导技术、资本、市场等与山区生态资源有机结合,共同培育发展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大力实施产业链山海协作,支持对口地区打造特色标志性产业链,提升传统制造业数字化水平。同时,鼓励和引导辖区企业赴莲都投资兴业,开展双向互动。结对双方要进一步完善联合招商工作机制和开放平台共建机制,组织本地企业赴莲都区开展1次以上有实质性内容投资洽谈会或项目签约会。〔牵头单位: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各街道(镇)〕两地要建立完善协同招商机制,推动帮助江北企业赴山区26县特色生态产业平台进行投资。〔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支持和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各类山海协作平台的投资和建设。〔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中心)〕

2.统筹推进基础设施等领域合作。聚焦交通、水利、港口等城市资源,统筹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实施一批优结构、补短板的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

(二)加快推进山海协作平台建设

1.推动建设“科创飞地”。持续推动江北“科创飞地”建设,充分利用江北区科技创新优势,聚焦新技术新产品研发、项目孵化、人才引进、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发展等功能,努力实现“研发在江北、生产在莲都”。鼓励两地共建山海协作“科创飞地”,积极探索协同科研工作站、联合实验室、联合检验测试中心等平台,着力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人才引育难点、科技创新痛点和产品检测困点,使之成为双方经济合作新的“增长极”。〔责任单位:宁波江北高新园区管委会〕

(三)促进群众增收和公共服务共享

1.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乡村振兴示范点要结合村庄资源禀赋,重点开展乡村产业提升行动,利用江北区先进理念和援建资金帮助打造一批“土特产”金字招牌,培育一批星级农家乐和休闲农业经营主体,提高村集体经营收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广江北数字乡村建设经验,助力莲都区提升乡村信息化发展水平;推广江北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经验,加强两地传统村落风貌提升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持续参与全省“双百村结对行动”,动员全区统一战线力量结对帮扶少数民族村,通过各种方式帮助民族村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

2.加强人力资源合作。完善合作机制,制定培训计划,重点开展山海协作干部和挂职干部专题业务培训、经济薄弱村村干部和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专题教育培训以及符合莲都产业发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培训等。〔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前方工作组,各街道(镇)〕依托本地人力资源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和莲都区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创新人力资源和劳务协作,帮助莲都区培训技能人才400人次,举办山海协作干部业务培训1次以上。〔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山海办、前方工作组,各街道(镇)〕落实结对双方干部互派挂职机制,推进双方多领域深层次的人才交流,做好挂职干部人才的选派、轮换和跟踪管理。〔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山海办〕

3.开展社会事业合作。聚焦教育、科技、文旅、医疗资源共享,组织推动我区在科技、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开展有实质性内容的交流对接活动,每个领域签订合作协议或项目1个以上。〔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立足“莲都所需、江北所能”,支持江北区农林牧渔、加工制造业和现代生物科技产业等先进科技成果向莲都区转移转化;围绕莲都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惠民应用,推动莲都区利用自身比较优势开展科技创新合作。〔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深化人才科技引育合作,鼓励高端科技人才为莲都区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服务。〔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实施跨地区教共体结对帮扶和名优教师组团式帮扶计划,结合“校际结对帮扶”“名校长结对导学”“名师结对带徒”等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合作交流;选派优秀教师到结对学校开展帮扶培训或支教活动,积极利用数字化手段,深入推进“互联网+教育”,开展两地教科研项目合作,不断提升莲都区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通过专科联盟、重点学科、学术会议等平台,加强医学学术交流,推进江北莲都医学合作和人才培养。支持莲都区医务人员来我区进修学习,加强在精神卫生、卫生监督、基层卫生、卫生信息化等方面合作,进一步提升莲都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鼓励支持我区文化旅游管理行业协会、知名文化旅游品牌企业帮助莲都区开拓旅游市场,输送客源,组织多种形式“文化走亲”活动,助力莲都区文化旅游惠民。加强两地文化旅游行业管理和执法交流学习,提高两地文旅行业部门现代发展管理水平。实施文旅产业提升行动,推动江北与莲都区开展文化旅游合作,帮助莲都区提升一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创建一批红色旅游教育示范基地、推出一批诗路精品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结合莲都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文旅融合、公共服务等实际,将我区在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数字化改革等改革领域的创新做法和既有实践经验推介给莲都区,签订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协作框架协议,通过网络远程协作、实地考察指导、区域定点结对、人员互动交流等多种方式,增强协作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实践和探索创新中为当地改革工作提供江北“智库”,贡献江北智慧。〔责任单位:区委改革办〕建立江北莲都两地机关党建工作交流机制,签订两地结对共建协议。〔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与莲都区建立完善素质强警交流合作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送教上门,专项培训等。〔责任单位:公安江北分局〕组织开展山海协作消费帮扶行动,助力莲都区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帮助莲都区在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方面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责任单位:区委国安办〕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退役军人转移就业工作,协调推动莲都退役军人到我区就业。〔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帮助莲都区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风险辨识评估、决策咨询和专业救援物资、救援队伍协作等方面交流协作活动。〔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发挥江北开放优势和外事资源优势,推动江北与莲都在高端外事资源共享方面建立长效机制,积极邀请莲都区来江北参加各类国际会议、国际论坛等,积极为莲都区引进外事资源提供支持。〔责任单位:区外办〕推进江北、莲都两地金融特色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合作,引导当地投融资机构与莲都辖区产业项目对接,促进资本与产业有效融合。加强普惠金融领域合作,推动共同富裕。〔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加快融入全市医保一体化,依托全市统一的智慧医保平台,实现市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实现异地定点零售药店统筹区全覆盖,提高异地住院就医参保人员现场核查率,加强与莲都区医保局的对接联系,建立日常沟通机制,互相学习借鉴创新做法,为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作出医保贡献。〔责任单位:区医保局〕聚焦城市精细化管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生活垃圾分类等重点工作,加强与莲都的业务交流,推动工作互动、经验分享。〔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浙江政务服务网2.0平台为主渠道,以涉民高频事项为重点,实现政务服务异地可办、一网通办,让江北与莲都区群众享受高质量政务服务。〔责任单位:区审管(公管)办〕围绕促进江北与莲都妇女家门口创就业开展协作交流与贴心服务。〔责任单位:区妇联〕积极开展与莲都的合作交流,加强科技项目合作和引智引才合作。〔责任单位:区科技局〕落实山海协作税收政策咨询和办理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帮助莲都在气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加强业务交流和提供科技支撑;加强业务人员交流。〔责任单位:区气象局〕

4.创新开展消费帮扶。深化拓展消费帮扶,帮助莲都区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促进莲都区优质农产品提升质量、提高产量、扩大销量。同时,组织引导莲都区各类名特优产品销往江北,扩大市场份额,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打造江北区消费帮扶“金名片”。推动消费帮扶产品进机关、进食堂,完成消费帮扶销售额70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总工会、区财政局(区国资中心)〕鼓励江北莲都两地积极探索开展“两地仓”供销合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鼓励两地互设农产品展销馆,组织地标优品推介会等,推动特色农产品互进“菜篮子”“果盘子”“米袋子”。〔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加强江北与莲都区农业领域互访交流与乡村产业深度合作,不断巩固提升产业合作项目成果,帮助莲都区优质农产品拓展市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绩效考评单位〕鼓励各单位组织职工优先到莲都区开展疗休养;积极倡导各单位工会组织积极开展山海协作消费帮扶行动,助力山区26县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绩效考评单位〕

(四)落实援建资金,强化政策激励机制

2023年落实财政援建资金330万元,充分发挥援建资金的撬动作用,切实承担资金主体责任,联合莲都区认真筛选确定年度援建项目清单,打造一批具有辨识度的山海协作援建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援建资金于6月底前拨付到位。〔责任单位:区山海办〕配合莲都区完善援建项目筛选对接机制,建立援建项目储备库,在资金使用时要严格遵守援建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援建资金专款专用,使用规范、安全、有效。〔责任单位:区山海办、前方工作组〕参与做好山海协作援建项目(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及内部审计指导工作。〔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五)凝聚社会力量

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企业家、市民广泛参与山海协作工作。鼓励支持企业家到莲都区投资兴业、结对帮困。〔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各街道(镇)〕发动各类社会力量积极开展捐资助学、慈善公益、医疗救助、志愿服务和消费帮扶等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侨联、区红十字会、区慈善总会〕落实社会帮扶资金不少于8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区慈善总会、区山海办,各街道(镇)〕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山海协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区委区政府年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加强山海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设,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推动作用,强化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推进和绩效考评机制,按照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和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年度至少召开1次山海协作领导小组会议;将山海协作考评列入本级绩效考评体系,区山海协作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调研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区山海办、区绩效考评单位〕加强山海协作工作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山海协作相关重点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山海协作工作有关精神。〔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区政协做好山海协作相关调研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组团出访对口地区。〔责任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二)加强对接交流。加强高层互访,区委或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赴莲都区开展学习交流考察不少于1次,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年度合作重点领域、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签订年度工作协议或会议纪要。〔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府办公室、区山海办〕建立紧密型合作机制,扩大相关部门及街道(镇)结对覆盖面,健全结对双方主要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有关街道(镇)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开展对接交流不少于1次,召开联席会议1次以上,共同商讨和推进山海协作工作。〔责任单位:区山海办、区绩效考评单位〕

(三)强化工作保障。加强山海协作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必要的人员力量和工作条件。按照省山海协作e本帐系统统计要求,每月报送产业项目合作、人力资源合作、消费帮扶、组织干部培训、劳动力培训就业等相关数据,以及工作信息录用情况;每半年报送山海协作工作进展情况;按照省山海协作工程信息报送制度要求,积极报送工作信息,在省级以上媒体等(省发改委网站)录用信息1篇以上,在市级媒体等(市支援合作局网站)录用信息4篇以上,每年报送新案例1个以上,撰写专报上报市领导。〔责任单位:区山海办、前方工作组、区绩效考评单位〕

(四)营造宣传氛围。持续加大山海协作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全方位、多渠道、宽领域开展实施新时代山海协作升级版宣传工作,持续提升山海协作影响力,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山海协作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山海协作工程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绩效考评单位〕

附件:2023年江北区山海协作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3年江北区山海协作工作任务指标分解表

序号

名称指标

单位

考核指标

责任单位

指标解释

(一)

深化产业项目

合作

/

/

/

/

1

产业项目洽谈或项目签约会完成情况

1

区经信局、区发改局、浙江前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宁波江北高新园区管委会、文创港开发建设中心、区新兴产业服务中心,各街道(镇)

组织江北区企业赴山区26县开展产业项目投资合作,开展实质性对接洽谈会和项目签约会1次以上,共同谋划推动1-2个重点产业合作项目落实见效;2023年新建产业项目数6个以上,投资实际到位资金7.5亿元(含3年内续建项目)。

2

新建产业项目数

6

3

产业合作项目到位资金完成情况

亿元

7.5

(二)

促进群众增收和

公共服务共享

/

/

/

/

1

乡村振兴示范点(含已建)

2

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标准,计划打造的乡村振兴示范村个数。

2

条线干部业务培训

1

区委组织部、区山海办

举办山海协作干部业务培训班1次以上。

3

培训技能人才

400

区人力社保局

举办山海协作相关培训班,帮助结对地区实现培训就业(含转移)400人次以上。

4

科技、教育、医疗、文旅领域合作项目协议

4

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每个领域至少达成合作项目(协议)1个以上。

5

消费帮扶销售额

万元

700

区商务局、区总工会

全年帮助对口地区完成销售额700万元以上,切实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

(三)

发挥援建资金

作用

/

/

/

/

1

落实财政援建资金

万元

330

区山海办

落实年度援建财政资金330万元(其中30万元为省级结对帮扶资金)。

2

落实社会帮扶资金

万元

80

区山海办、区慈善总会,各街道(镇)

区山海办、区慈善总会共同落实村企结对社会帮扶资金80万元以上。

(四)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

/

/

/

/

1

党委(党组)召开山海协作专题会议

1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将山海协作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区委区政府每年召开专题会议1次以上。

2

召开山海协作领导小组会议

1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每年至少召开1次山海协作领导小组会议。

3

主要领导赴结对地区对接交流

1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山海办

区委或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赴莲都区开展考察和对接交流不少于1次。

4

召开联席会议,签署年度合作协议

1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山海办

召开联席会议、签署年度合作协议不少于1次。

5

信息宣传

省1

市4

区发改局、区山海办、区绩效考评单位

各单位每半年报送1次工作进展情况,年度上报工作信息不少于2篇。区发改局、区山海办负责在省发改委网站录用1篇以上信息,区山海办、区绩效考评单位负责在市级媒体录用4篇以上信息。


附件2

区绩效考评单位名单

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办(区台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外办)、区政协办、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委政法委、区委改革办、区国安办、区委党校、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公安江北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国资中心)、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浙江前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审管办、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文创港开发建设中心、区新兴产业服务中心、宁波江北高新园区管委会、江北开投公司、北坤公司、区城投公司、文创港投资开发公司、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文联、区科协、区残联、区工商联、区侨联、区红十字会、区慈善总会、江北区税务局、自然资源规划江北分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江北区气象局。

外滩街道、文教街道、孔浦街道、甬江街道、庄桥街道、洪塘街道、前江街道、慈城镇。


区发改局
2023年6月30日